KUALA TERENGGANU, 2月9日——一名中小企业公司前助理董事在2015年和2016年涉嫌从事商业活动和收受贿赂共计7700令吉的两项指控后,今天在吉隆坡的开庭法庭被罚款16000令吉。
法官Mohd Azhar Othman还命令47岁的Halimah Musa Brahim,如果她不能支付罚款,将被判处6个月监禁。
她被指控通过NDZ Creative Resources从事商业活动,并批准该公司为中小企业登嘉楼公司(SME Corp Terengganu)签订的办公室清洁服务合同,金额分别为3300令吉和4400令吉。
这些罪行分别发生在2015年10月1日至12月1日,以及2016年1月12日至11月1日,地点是马来西亚中小企业登嘉楼办事处。
法院对每项控罪处以8000令吉的罚款,如果违反规定,每项罚款处以3个月的监禁。哈利玛把罚款算了。
莫哈德·爱资哈尔在判词中说:“愿这一判决成为你和其他人未来的一个教训。”
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(MACC)副检察官玛丽亚·奥马尔(Mariah Omar)出庭出庭,而律师莫哈德·法德利·雅各布(Mohd Fadhly Yaacob)代表哈莉玛出庭。——马来西亚